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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加强对中国产紫苏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

发布日期:2007年10月25日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质检总局网站群      作者


    2007102日,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:近日,检疫所自主检查后发现,中国产新鲜紫苏违反了食品卫生法。为此,对于下述食品,将对残留农药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%,从而查明该类食品是否有可能违反食品卫生法。

 

1 对象食品

  中国产紫苏及其加工品(限于简单加工)

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

1)对于已查出违规企业出口的1中的食品进口申报时,请保留货物,并且对于进口商实行关于恶醚唑的自主检查

2)对于1中的食品,将关于残留农药(含有恶醚唑)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%。

 

参考

1 品名:新鲜紫苏

2 生产国:中国

3 检查结果:恶醚唑0.8ppm (标准值:0.2ppm

4检疫所:成田机场检疫所(申报号:第210148372001栏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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