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njtg/Upload/Files/NewsAttatches/2038/20061101102901110.swf
  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>>国外技术性措施>>

日本加强对中国产胡萝卜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

发布日期:2008年7月3日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关注日本肯定列表网站      作者


 

2008530,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,近日,进口商自主检查后发现,中国产新鲜胡萝卜违反了食品卫生法。为此,对于下述食品,将对残留农药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%

 

 

1 对象食品

  中国产胡萝卜及其加工品(限于简易加工)

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

1)中国一家已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出口的胡萝卜进口申报时,请保留货物,并且指导进口商实行关于乙酰甲胺磷的自主检查。

2)将中国产胡萝卜关于乙酰甲胺磷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%。

 

参考

1 品名:新鲜胡萝卜

2 生产国:中国

3 检查结果乙酰甲胺磷 0.02ppm(基准值:0.01ppm

4 检疫所:东京检疫所(申报号:第240266587901栏)

5.进口商:京葉物産有限会社

 

打印』『关闭


主办单位: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   邮编:100026
技术支持:广域齐民公司
京ICP备 05059918 号